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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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新能源东侧道路工程于2020年10月16日通过专家组验收。现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各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附后:

长安新能源东侧道路环保验收意见(完).pdf

长安新能源东侧道路道路工程调查表(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