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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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整治河流:瀼渡河甘宁段
建设地点:万州区甘宁镇
工程目的: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护岸堤防工程、局部压脚防冲处理、新建排洪建筑物和下河梯道以及主河道清淤、河道美化、绿化等项目,为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等别:拟建工程护岸整治全长约2.97k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护岸堤防工程、局部压脚防冲处理、新建排洪建筑物和下河梯道以及主河道清淤、河道美化、绿化等项目。
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
总施工期:8个月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万州区五桥安宁路66号4楼
邮编:4041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3-58003083
3、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工程沿线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标准;瀼渡河青龙瀑布大桥处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沿线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4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4.1 生态环境影响
4.1.1 施工期
(1)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
拟建工程总占地49.78亩,其中主体工程永久占地32.23亩,施工临时占地17.55亩。永久占地为堤防、护坡工程;临时占地包括堆料场、施工综合加工厂等占地。项目永久占地的地表破坏比较彻底,成为堤防、护坡工程用地,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进行土壤恢复,恢复成耕地或草地。因此,项目永久占地或临时占地在将来均会改变现土地利用类型。
(2)对地表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为露天施工,施工范围区域及周边200m范围内植被类型主要为半荒草地、草地、旱地、灌木林地,耕地植被主要为蔬菜、豆类、红薯等,均属于原生植被受人类活动破坏后衍生的人工次生植被,均为常见植物,无国家及重庆市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大多数植被的生命力较顽强,无珍稀保护植被。总体破坏一般普通灌木,无高大乔木,无珍惜保护植物。项目用地为耕地、河流及滩涂用地等,其中占用林地很少,总体影响程度不大,影响数量占区域林地面积比例小,在采取了覆土绿化复垦等措施后可以对区域生态环境有所恢复。
(3)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分析
占地范围陆野生动物稀少,缺少大型野生哺乳动物,未见珍稀保护动物。多为常见鸟类、啮齿类动物,区内无野生动物栖息。占地不会对野生动物产生直接的影响,主要会对占地内的普通昆虫类产生直接的影响。
评价区动物包括啮齿类动物、鸟类、昆虫等。作业区建设中,随着基础开挖平场,啮齿类动物、鸟类和昆虫等将向作业区外迁徙,作业区建成后,部分鼠类和昆虫将回迁,如鼠类在地下管道、排水沟等区域繁殖,而蚊蝇等在下水沟和部分植物区域成为优势种群;而鸟类由于植被的砍伐,回迁的极少。因此,作业区的开发建设对原有动物有一定影响,但只促使其向作业区外迁徙,不会对其构成毁灭威胁;而作业区运行一段时间后,将形成新的适于城市化生存的动物群落。
(4)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①施工作业对鱼类影响
项目河道不涉及鱼类洄游区,不会对鱼类繁殖产生影响。且工程所影响的鱼类均为当地常见鱼类,无珍稀保护鱼类。因此,工程施工对鱼类的不利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项目建成后,对鱼类的影响消失。
②污废水对鱼类影响
研究表明,水体内悬浮物含量大于50mg/L时,悬游植物无法进行正常的光合作用,会导致浮游生物生产力受损,鱼类由于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而死亡。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堆料场、运输道路的降尘洒水,不外排。库岸开挖回填过程中扰动引起的SS较少,远远达不到50mg/L,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对鱼类影响较小,对鱼类及其生存环境不利影响小。
(5)地下水漏失的生态影响
根据拟建项目地勘报告可知场区内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地下水含水层分布范围有限,其水量不丰,无统一潜水面。该类地下水受大气降水补给,向下渗透补给基岩裂隙水或顺坡向径流,在斜坡前缘或地形低凹处以井泉形式出露于地表。本项目施工期基地开挖会造成一定的地下水漏失,但通过及时的回填,修建护坡,采取绿化等工程,可以增加区域地下水涵养能力。
(6) 废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材料运输、装卸、挖填等过程中产生的SO2、NO2、CO、粉尘等。SO2、NO2、CO主要为燃油及汽车尾气产生,排放总量少,并自带有净化设施,对植物的影响不大;粉尘是取料场、填料场、运输过程的特征污染物,对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覆盖在植物叶片上影响植物生长正常的呼吸作用和光和作用,使植物生长缓慢,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中要特别加强粉尘的防治措施,使其周边的植物影响降至*低程度。
4.1.2 营运期
(1)对岸线稳定的影响
本工程采用生态河堤、护坡,在堤顶修建抢险道路。通过实施上述护岸工程,原本剥蚀、流失的地表得到硬化或绿化,使沿线河道岸线将更加稳定,对避免发生库岸坍塌、库岸再造等有积极的作用。
(2)对陆生生物的影响
评价区以蛙科为优势科,由于蛙类水陆两栖,以昆虫为食,因此虽然工程占地破坏了蛙类原有栖息地,但随着新的栖息地的形成,蛙类生存不会受到威胁。工程实施后,工程范围内库岸绿地再造,虽然改变了鸟类的原有栖息环境,但随着岸线植被恢复及种类的增多,可能会吸引原来的鸟类返回,或是新的鸟类出现。
(3)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无鱼类“三场”分布,护岸河堤的使用不会对水生生物的繁殖、觅食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护岸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岸坡稳定,降低了水土流失发生率,有利于清洁水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生存呈正影响。
(4)对生态红线区域功能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万州区青龙瀑布风景名胜区内,在万州区生态红线管控范围内,但本项目治理工程内容主要是河道清淤、河床生态修复、河岸绿化建设等,符合《重庆市万州区青龙瀑布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中保护措施的要求。取得了万州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出具的《万州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关于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万州区网渡河甘宁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满足景区规划要求,属于景区重大基础设施惠民工程。
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了生态现状调查和落实了生态保护和治理恢复措施,本工程实施后,工程段岸线均得到规整硬化,改变了原来地表松散易引发水土流失的现象;通过种植大面积不同种属的植物,不仅可以提高岸线的绿化率,也能促进岸线的水土保持,有利于水源涵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30号)文的要求。
(5)对景观的影响
工程占地土地利用类型为:河流水面、旱地、滩涂用地、草地等,工程占地区各种景观杂乱分布,景观格局较为破碎。项目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河流水面、河道生态廊道。项目建成后,河流水面景观斑块、绿地景观斑块面积增大,道路景观斑块面积变化不大。在区域斑块、基质和廊道组成上,与原有景观类型基本一致,但景观质量较建设前有明显提高。从景观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没有改变工程占地区景观类型,提高了景观质量。
4.2 地表水环境
4.2.1 施工期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现场挖填的浸出水、混凝土养护水以及设备清洗等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以SS为主,部分含少量的石油类。如果施工废水直接排放,将影响施工沿线地表水水质,增加水体SS含量。在各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及后期的混凝土拌合和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但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扰动河床,少量泥浆会对河流造成SS短时间增加,通过自然沉降,水质自然恢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依托周边的市政设施,不新增排放点。
(3)河道清淤施工废水
项目瀼渡河底泥清淤时选择了在枯水期进行,经施工导流后进行人工及小型机械辅助施工,施工对河底沉积物的扰动扩散程度和扰动范围较小,淤泥污染物的释放量很少,且造成河道内局部悬浮物浓度增加的程度也较小。
4.2.2 营运期
拟建工程实施后,本项目自身不会产生污染物,但前来休闲的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倾倒至河道内,对瀼渡河河道水质影响很小。而拟建护岸防洪工程通过实施和治理必将形成稳定自然的库岸,防止了水土流失,达到了减少自然灾害、维护库岸稳定、保障库岸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
4.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为防洪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期污水排放量少,工人依托周边甘宁乡场镇现有的生活设施和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排放,污染物简单,对地下水质的影响轻微。
场区地下水按其赋存介质分为松散介质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孔隙分布在流域内外的山体斜坡沟谷及岩溶洼地与河流漫滩上,由第四系残坡积,崩坡积及冲洪积碎石土,粉质粘土、亚粘土及粉细砂组成,厚0.5~10m。为孔隙微量含水。泉水流量小于1L/S。由大气降水补给,迳流途径短,动态不稳,弱透水,但与流域内外无连通。主要见于河漫滩、阶地及山坡松散堆积体中。勘察期间河道两岸地下水埋深一般0.2~1.0m,略高于河水位。一般由大气降雨、基岩裂隙水、生活弃水补给河水。孔隙水位变幅受制于瀼渡河河水位,水位变化较大。
基岩裂隙水由侏罗系(J2S)的粉细砂岩、页岩、泥岩组成的岩组,仅含少量的裂隙水或风化壳裂隙水,其透水性极弱,可作为区域相对隔水层。工程区该类出露面积较大,该岩层内地下水埋深浅、富水性弱、水力联系差、受气候影响大。主要靠大气降雨和地表水补给,向低处就近排泄。根据现场调查,场区地表未见地下水露头。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少量含石油类,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其影响程度轻,危险性小。
综上,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小。
4.4 环境空气
4.4.1 施工期
施工废气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区域周围100m范围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及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将粉尘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内。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废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也将随之结束。
表土和土石方运输扬尘颗粒较大,在近距离范围即可完全沉降,结合运输路线与沿线敏感点的高差和相对距离,运输扬尘对周边居民及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临时堆料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表土和土石方予以覆盖。采取上述措施后,临时堆料场产生的风力扬尘较少,辅以表面洒水润湿后,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4.4.2 营运期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是堤防工程景观节点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景观节点、步道设置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每日清运,高峰时应一日清理多次,交环卫部门收集外运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4.5 声环境
4.5.1 施工期
施工作业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有一定不利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等高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机具的工作时间和施工爆破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工程基础施工和石料开采过程中控制炸药用量,采用缓冲或微差爆破技术,减少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5.2 营运期
本工程属水利项目,本身无噪声源。营运期间,行人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交通噪声,是影响区域内声环境的主要噪声源。
游客噪声具有流动性、分散性、暂时性等特点,不会形成集中的噪声污染源,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道路交通噪声负面影响增大,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
4.6 固体废物
4.6.1 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石方工程产生的弃土、建筑弃渣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废砖头、路面碎块可作为填料场填料利用,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塑料可回收外卖废品收集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严禁随意处置。
堤防开挖、取料场弃土表层弃土集中堆放,及时进行平整和压实,施工结束后进行复耕。在雨天应考虑对周转料场表面加以覆盖。同时工程弃土、弃渣场应有专门设计,防止产生水土流失。
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袋装、临时定点堆放,及时送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站处置。
加强教育和管理,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固体废弃物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采用以上的固废控制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环境影响,为环境接受,同时以上措施在各工地得到广泛采用,技术经济可行。
4.6.2 营运期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是堤防工程景观节点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景观节点、步道设置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每日清运,高峰时应一日清理多次,交环卫部门收集外运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防洪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对推进瀼渡河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发展、提高沿河镇、村防洪能力、保护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提高场镇形象和人民生活质量、保持河岸稳定、防治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及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生态环境现状良好。项目建成后不影响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景观呈有利影响。通过绿化工程进行生态恢复,有利于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对地表水、声环境影响小。采用的环保措施可行,建设项目环境可行,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7 、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环境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通过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调查表提出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另行发放。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2日
感谢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谢谢您的参与!


建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