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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宏源大桥南桥头立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开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宏源大桥南桥头立交工程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开县宏源大桥南桥头立交工程
项目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宏源大桥南桥头
建设单位:开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建设规模:新建A、B匝道分别长270m,C、D匝道分别长175m,辅道E、F分别长205m,加宽既有宏源大桥桥长90.7m。新建人行地下通道1座28m。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805万元,占比3.31%。
建设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南河(汉丰湖)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现状噪声监测结果表明,交通噪声昼间55.6~59.2dB(A)、夜间49.2~53.6dB(A),说明现状道路交通噪声较小。
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三)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和服务期会对周围环境的水、气、声以及生态、景观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挖土、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因施工带来水土流失等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服务期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尾气对周围声、环境空气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道路运输所带来的环境风险。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试通车,根据现场调查:
①目前本项目已经建成并试通车,根据调查,项目主线加宽桥采取土石围堰施工,施工期在1~3月,避开了5~9月的洪水期,未对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造成明显影响,未产生明显的水土流失等环境生态问题。南河通过自身水体自净,目前南河水质满足III类水域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工区临时围堰,现场无遗留环境问题。
②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绿化,施工期间多余弃土全部运至开州区镇安镇歇马村开发区域进行回填,现场无遗留弃土、弃渣。
③项目在建成后对临时施工营地进行拆除并对临时占地播草绿化,项目边坡已完成绿化建设,现场无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桥梁施工选址枯水期,采取土石围堰施工,桥墩占用的水域面积较少,施工期对南河水质产生短期轻度不利影响,主要为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