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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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矿场整合(80万吨/年)项目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矿场整合(80万吨/年)项目

项目地点:铜梁区旧县镇龙洞村

项目概况:

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矿场、铜梁县亿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场现有采矿权范围内剩余的资源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且两矿安全间距未达到渝府办发【2013】182号和渝安监发【2011】165号文件要求,为矿山持续生产需要,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矿场、铜梁县亿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场特向铜梁区安监局申请整合,区安监局以铜安监〔2014〕47号批复同意两矿整合,整合后的矿山名称为“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矿场”。 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矿场划定矿区范围呈一不规则的多边形,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坐标圈闭,矿山范围平均长约450m,平均宽约320m,矿区面积约0.1436km2,开采标高为+557~+475m,开采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一段(T1j1)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层,生产规模80万吨/年。

矿山拟采用公路开拓,台阶式开采方法,风钻穿孔凿岩,炮眼人工装药,电雷管起爆落矿,铲车装载,自卸汽车沿开拓公路运出场外。劳动定员35人,工作制度为全年生产330天,每天2班,矿区开采每班工作时间约6小时、工业广场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投资1067万元。

2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

    项目营运期污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来自设备冷却废水、抑尘废水、场地废水(设备冷却水回用,不外排;抑尘水蒸发、损失,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场地废水经沉淀除渣处理之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职工餐厨废水、洗用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旱地农用或林地灌溉;职工粪便由化粪池收集,经厌氧消化处理后由当地农户担挑至耕地做农肥使用。

    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2)大气

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矿山开采-运输-生产工程粉尘、运输车辆及尾气及炸药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炸药废气在采取控制单次炸药量后,炸药废气影响可忽略不计。在选用尾气达标车辆、优质动力燃料后,运输车辆尾气影响也十分有限。项目开采、运输、生产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TSP,其排放特点是:排放高度低,排放点多且分散。通过对各个环节实施防治措施之后,当地环境空气条件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及爆破、运输等过程,由于开采过程是一个移动的过程,每一个台阶矿石的开采,各噪声设备交替运行,设备噪声一般不会同时出现;同时破碎机以及振动筛分机等属于固定声源,且采用密闭车间隔声降噪处理,通过对各个施工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当地声环境条件可接受。

    矿山外运公路沿线有少量农村居民,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限速、控制鸣笛方式来减小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泥化废石、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

开采期间剥离表土层,排土场堆放,作开采后平台以及采空区平场、复垦覆土复绿使用;矿山生产中含少量泥化的废石,生产中将及时剔除并运至工业广场处的荒碴堆堆放,矿山正常生产时排放的废石可用于周边城镇建设填方、道路建设铺路等;矿山工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葛兰镇环卫外运卫生填埋;矿山沉淀池、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少量废渣,全部送入排土场堆放。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5)地下水

 矿区属碳酸盐岩溶地区,经调查矿区内无地表水体,水的补给来源,全靠大气降水。在全矿区范围内,无一泉水点出露。

矿区地段出露的地层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第二段(T1j2)和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段(T1j1),以灰岩为主,为岩溶裂隙含水层。查阅区域水文地质资料,矿区开采底界线高程均高于当地地下水潜水面及侵蚀基准面之上,因此含水层内地下水位处于疏干状态。在雨季,含水层虽有大气降水补给,但均沿裂隙排入岩溶管道后沿地势低洼处排泄,由此导致矿区内无泉水点存在。

矿区范围内的地下水极为贫乏,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其补给量随季节而变化,在每年的5~9月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为*大补给期,因此矿床充水因素主要为大气降水。

矿区内的大气降水少部分沿着溶蚀漏斗、溶隙流入地下岩溶通道,大部分经地表纵、横沟谷短期内汇集(矿区汇水面积约0.168km2),主要通过开挖排水沟将水从西南侧冲沟排出矿区,排泄条件十分畅通。

    本项目地下水主要依靠大气降雨通过岩溶裂隙补给地下,矿区露天面积小,对区域地下水的补给量有限,所以项目开采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石灰石地下岩溶水水位埋藏较深,远低于本项目*低开采标高,不直接影响地下水水位。矿区开采后降雨补给地下水量略减少,但占区域石灰岩露头的面积比例很小,对区域地下水位影响小。

    矿区内及周边范围无居民井泉利用,矿区岩溶水不是周边居民用水的直接补给水源,项目开采不影响周边居民饮用水。

    综上,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粪便废水化粪池收集,食堂废水产生量少,直接排入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少量渗透地下。对地下水质的影响小。因此,本项目开采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小。

6)生态

    矿山开采对项目占地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补偿。本矿山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制订“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并实施。方案应包括开采期和闭矿期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开采期应做到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绿化,恢复景观林地。评价提出生态恢复的初步方案和要求,具体应编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并落实。

    闭矿后对采空区、工业场地、排土场、矿区道路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复垦。对采空区和排土场复垦为林地。林地植被覆盖率应达到90%。林地植被恢复采用乔木+灌木+草木树种组成。矿山道路、工业场地拆除清理建筑构物设施。剥离表层耕植土摊铺到各复垦点,厚度不低于0.5m,增施有机肥,保证复垦质量。复垦土壤来自于开采过程中的剥离土。

    本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采取相应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对生态质量影响小,可以接受。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要求;项目不在《重庆“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渝府令[2007]204号)中的管制区内;项目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办发[2012]161号文正式批准的《重庆市主城及周边地区碎石资源规划(2011-2015年)》和《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采(碎)石场采矿权设置方案》,符合《重庆市主城及周边地区碎石资源规划(2011-2015年)》的相关准入、环境保护规定要求;该项目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生态恢复的生产管理方式后,对项目所在地“森林和绿”保护的影响小;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可行的环保措施,噪声、生产性粉尘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当地环境条件可接受范围;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发生环境风险污染事故的机率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可行。

4 查阅报告书方式和期限:

查阅报告可到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石场办公楼,必要时可与红南采石场或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以及评价单位联系,公众意见的提出可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电话或口头反映、意见书面提交、互联网反映等多种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石场

联系人:邹露   联系电话 13608392456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家军

电话: 63527561

传真:63527561   电子邮箱:58857910@qq.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万科锦程3号楼36楼  

邮编:400015

5 公示提出的起始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为:期限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9日。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间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通过填写评价单位发放的调查表提出意见。

感谢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

                                                                                      

                            建设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红南采石场

                      环评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0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