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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门诊部大楼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门诊部大楼改扩建工程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建设单位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第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项目相关信息。因此,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公司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门诊部大楼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北区寸滩正街171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一幢综合楼,建设用地位于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现有院区内,原有江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精神卫生中心将暂时保留。本次扩建不涉及床位数的增加及科室的增加。项目建成后全院总床位数358张(49+299),日门诊接待量500人。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辛工
联系电话:1851239618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万科中心3幢36-6
联 系 人:袁工
联系电话:18523078527
传真:023-63252103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在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所产生环境影响的意见;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7、公众索取信息和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