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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道路龙河大桥至厢坝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1项目由来
垫道路(垫江至道真公路 S203)起于垫江,止于贵州省道真县,全长262.63公里,贯穿垫江、丰都、武隆三县。垫道路龙河大桥至厢坝段是武隆及黔北与丰都县的唯一便捷通道,但道路技术等级仅为四级,特殊路段的路基宽度仅有4.5m,且陡坡弯急。为改善雪玉洞景区、南天湖景区旅游交通环境,助推旅游强县建设,提升干线公路等级,丰都县四通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垫道路龙河大桥至厢坝道路工程”。丰都县发改委以“丰都发改委发[2013]64号”对项目可研进行批复;丰都县移民局以 “丰移发[2013]53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丰都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 “丰都国土房管预审 [2010]15号”提出预审意见;丰都县规划局出具规划选址说明文件;重庆市林业局以“渝林资许准[2012]359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丰都县交通委员会出具了项目符合相关道路规划的批复。根据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函,本项目纳入丰都县三峡后续工作一期项目库。拟建项目道路全长46.915km。龙河大桥至马良大桥段属于路面改造。马良大桥至厢坝段长28.194km,其中马良大桥(K0+000)——黄沙村(K7+315)段约7.4km为改扩建段,黄沙村(K7+315)——厢坝(K28+194)段约20.794km为新建段。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m,路面宽7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40km/小时。项目总投资54564万元,建设工期25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丰都县四通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 “垫道路龙河大桥至厢坝道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委托进行环境监测,编制完成了《垫道路龙河大桥至厢坝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按规定进行公示。
1.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道路龙河大桥至厢坝道路工程
项目地点:重庆市丰都县
建设单位:丰都县四通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道路全长46.915km。龙河大桥至马良大桥段属于路面改造,将原有的水泥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长度18.721km。路基宽度8.5m,路面宽7m,设计时速40km/小时,二级公路。马良大桥至厢坝段长28.194km,经过黄沙、桐木溪、潘家岩、狮毛坪、生基坪、厢坝。其中马良大桥(K0+000)——黄沙村(K7+315)段约7.4km为改扩建段,对原有道路进行拓宽2m,小部分段原有道路切弯取直。黄沙村(K7+315)——厢坝(K28+194)段约20.794km为新建段。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m,路面宽7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40km/小时,大桥2座(140m,141m),中小桥14座,涵洞99道。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54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建设工期:25个月
施工组织方案:租用居民房屋作为办公生活以及部分设备及材料的堆放,其他主要设备和材料堆放场地布置在施工占地内。改扩建道路交通利用原有道路,不新建施工便道,新建道路交通主要利用现有乡村公路,新建临时便道约6km,宽约8m。桥梁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桥梁周边土地约11520m2,设置弃土场15个,面积35432 m2,施工材料全部外购,不设置取土场、采石场。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干河沟监测断面、龙河监测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满足功能区要求。
噪声监测点1、3、4、7、8、9#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5#点位于马良大桥—厢坝段改建段临自然保护区道路中心线外40m的现有居民点,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监测结果超过0类区标准,昼间超标3.4 dB(A),夜间超标0.2 dB(A),说明现状道路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声环境有轻度影响。
现状交通噪声2、6点监测结果表明,2号点的交通噪声昼间62.1 dB(A),夜间46.5 dB(A),6#点昼间49.8 dB(A),夜间41.0dB(A).说明现状道路交通噪声较小,尤其是夜间很小。
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优,满足功能区要求。
施工单位应参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2号)、按照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尘污染。要具体防治措施有:
①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
②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临时道路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③在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④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⑤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对剥离表土临时堆场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
⑥使用预拌混凝土;结合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施工料场尽量设置在场地靠西一侧。
⑦禁止从
⑧对开挖、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⑨绿化建设施工待用泥土或种植后当天不能清运的余土以及48小时内未种植的树穴,应当予以覆盖;对行道树池进行绿化或覆盖;绿化带、花台的种植泥土不得高于绿化带、花台边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