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Column

巫溪县巴岩子河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

评价研究报告信息第二次公示

1、流域规划概况和开发现状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04年11月开展大宁河水电规划工作,并于2005年12月完成了《重庆市大宁河水电规划报告》,巫溪县花台以上大宁河干流及支流东溪河、西溪河、后溪河、柏杨河、巴岩子河、平定河共布置梯级电站25,总装机容量35.736万kw,年总发电量13.54亿kw·h。其中大宁河干流共布置梯级电站9座(包括西溪河),支流东溪河布置梯级电站4座,支流后溪河布置梯级电站2,柏杨河布置电站1座,巴岩子河布置梯级电站5座(双通电站、双桥一级电站、双桥二级电站、青龙二号电站、汇通二号电站),平定河布置梯级电站4座。以上25座电站中有部分已经建成投入运行,有些正在建设中,有些处于待建和规划阶段。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于2006年6月完成了《重庆市大宁河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8月下达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市大宁河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06]359),同意重庆市大宁河水电规划。巴岩子河未进行过专题的流域规划,根据《重庆市大宁河水电规划报告》,规划布置梯级电站5座,分别为双通电站、双桥(阳)一级电站、双桥(阳)二级电站、青龙二号电站、汇通二号电站。

本次回顾性研究报告主要针对巴岩子河干流,包括上游支流阳板河(车盘河),目前,已建成的电站有双通电站、双桥一级电站、双桥二级电站、青龙二号电站、汇通二号电站、汇通四号电站,拟建的电站有雾溪河电站、石拱桥电站,在建的电站有汇通三号电站,规划研究的电站有汇通五号电站。

2、流域开发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巴岩子河流域规划各级电站除双通电站为混合式外,其它各电站开发方式均为引水式。规划各电站建成后,规划河段将形成一定的减(脱)水河段,将使该河段水资源重新分配,从而造成原河流的水文情势发生明显改变。

(2)水生生态

巴岩子河流域各电站建成后,干流河段将被坝(闸)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减水河段,原河道水域形态和水文情势将发生根本性变化。电站减水河段变为溪流状态,藻类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和数量将发生相应变化,由于水量减少将使浮游植物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其生物量将减少减水河段的浮游动物,其种类、密度和生物量总量将因为水量和水体面积的急剧减少而显著减少。

(3)陆生生态

由于电站建成引水将形成减水河段,两岸谷坡陡峻,中上部山体植被较好,具有水源涵养能力,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且地下水向河道补给,因此河道减水不会导致两岸坡面地下水位下降而影响植被,减水河段的气候仍受大气候控制,植被基本不受河道水文情势变化影响。规划实施将会造成分布于河谷区的部分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迫使其迁往它处,使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水库的形成,将改变陆域和水域生态系统的构成,从而使区域野生动物在种群结构、空间分布、相对数量等方面发生一定变化,但由于本次研究的各电站规模不大,总体来说影响较小。

(4)景观生态体系

    由于电站的修建,将造成施工区域原有植被消失、被占压或淹没,此外水坝将阻断河流生态系统。这些改变将影响原有景观生态体系的格局,如改变景观斑块类型、使斑块破碎化和异质性程度上升、降低各斑块和廊道的连通性,*终影响和改变组成景观生态体系的各类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和生物群落动态。规划实施后整个评价区总生物量减少的比例极小,故评价区景观生态体系的恢复稳定性将不会受到根本的影响。

(5)社会经济

巴岩子河流域水能资源较为丰富。该河段的水能开发,对于地方发展清洁能源,节能减排,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该河段水电开发不仅可以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为重庆市电网提供优质电能,还将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地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6)征地与移民安置

巴岩子河流域各电站建筑物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淹没均不涉及耕地和房屋的占用和淹没,不存在移民安置问题。规划各方案工程占地仅涉及巫溪县双阳乡、兰英乡和通城镇,涉及各乡镇人口较少,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差。总体看来,本次研究涉及的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可持续发展

巴岩子河流域水电开发是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流域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巫溪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站建设期将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和“三废”、噪声等短期污染影响,但均可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予以减缓。电站建成后,随着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实施,施工区植被将得到较好的恢复,区域水土流失将较原流失状况改善。清洁能源的产出以及以电代柴的实施将更有利于区域自然植被的保护,只要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和减免措施,就能做到流域环境可持续发展。

3、环境影响回顾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结论要点

巫溪县巴岩子河流域水电开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巫溪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是相互协调的,规划的电站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重要敏感对象,该规划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巫溪县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获得了公众的广泛支持

巫溪县巴岩子流域干流已经开发的双通电站、双桥一级电站、双桥二级电站、青龙二号电站、汇通二号电站、汇通四号电站健康发展有序,社会经济价值巨大,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电站环等各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和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对合理开发雾溪河电站、石拱桥电站和汇通三号电站等电站的环境制约因素很少,电站开发不可逆转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永久占地、河流水文情势的变化以及对鱼类的影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均可通过相应的措施予以降低和减免。

研究认为,巫溪县巴岩子河流域水电开发方案总体具备环境合理性,干流雾溪河电站、石拱桥电站和汇通三号电站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可按当前规划的规模、选址和布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其环境影响进行详细论证,提出具体、有操作性的环境保护措施。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回顾性研究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十个工作日。互联网公示网址:http://www.cqyjpg.cn

(2)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巫溪县汇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巫溪县城厢镇滨河南路金钥匙小区F幢六楼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13883330767

(3)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

联系人:钱正超

联系电话:13883809359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境影响回顾性研究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直接到巫溪县汇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找熊工反映或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所有公众意见由熊工收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由环评单位分析处理并负责向公众解释和说明。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