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Column

巫溪县大宁河景区庙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巫溪县大宁河景区庙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大宁河由北向南而建,上游北起巫溪老县城古城门,下游南至花台集镇,全长约10km,主要建设内容有栈道和游步道、下河便道、跨溪桥、观景平台、停车场(汽车库、生态停车场)、游客救援、接待中心、公共厕所、景区游览标识系统、垃圾收集、供配电及照明和给排水等。

项目总投资8361.10万元。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

景区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来自景区周边民工,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旱厕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通过防渗沉砂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洒水除尘。营运期公厕废水经生化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相关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用。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

施工期总体工程建筑体量不大,施工运输以人畜搬运为主,施工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可减少施工扬尘对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营运期不设餐饮等,基本无废气产生,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

施工产生土石方除场地内回填外,多余用于附近裸地摊平覆土种草及树木。营运期拟在栈道和游步道定点设置垃圾箱约120个,生活垃圾和游客丢弃的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的废弃物由景区专人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施工期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方式;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隔声;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固定地点施工机械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降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为游客活动产生的噪声,随着游客的增加总体噪声强度有所增加,但总体较小。预计运营期景区的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1类功能区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规范;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能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不会制约项目建设因素;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之后,其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庙峡景区基础设施,有利于巫溪县黄金旅游资源开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巫溪县大宁河景区庙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间,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以及评价单位联系,公众意见的提出可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电话或口头反映、意见书面提交、互联网反映等多种方式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巫溪县马镇坝世纪商城3单元302

联系人:陈永权

联系电话:15223680555

(二)环境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评价机构:重庆市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3栋36-12号

邮编:400013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13618300479

    e-mail:307429358@qq.com

(三)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8日,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索取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围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游客。

    (二)主要事项:1、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2、您认为该区域环境现状如何;3、您认为现有的旅游开发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4、您认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带来的主要影响;5、您认为项目建设后对景区景观的影响;6、您认为项目建设后对环境的总体影响;7、您认为项目建设后对景区生态的影响;8、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区域旅游业的影响;9、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为:期限为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