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Column

 

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次)

 

 

一、总体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

本旅游区以黄瓜山为主要规划范围。此次规划范围北至永川一环,紧邻市区,东到渝泸路一线,西北至八角村、兴隆村,西南至黄瓜山西麓;主要规划区域受地形影响,向西南与东北延伸呈“带”型,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1115.4公顷。

2、总体目标

1)经济目标:促进永川区旅游业的升级与跨越,提高旅游业在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增强旅游业的经济带动作用。

2)市场目标:由城及市、跨省及片、服务全国。

3)社会目标:兼顾乡土文化的传承和本地社区服务价值的创造。

4)生态目标:保留自然生态界面,梳理延续自然山水结构,构筑交织的生态廊道,将生态信息与生态环境向周边渗透,推动市域范围生态环境的整体提升。

3、功能定位

黄瓜山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乡村旅游区将秉承“农业立区、旅游兴区”的发展战略,以旅游为龙头、农业产业化为依托,以统筹城乡为切入点,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建设成为区域乡村旅游体验区、极具山野情趣的城市近郊乐活田园。

功能定位:全国乡村旅游示范区、全国观光农业示范区。

以果乡、田园、乡村、野趣为特色的集休闲娱乐度假、游览观光、康疗健身、教育学习、康体运动、会议商务、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乡村旅游目的地,*终提升为全国乡村旅游示范区、全国观光农业示范区及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全国乡村旅游示范区

永川处于重庆核心旅游轴线上,黄瓜山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乡村旅游区具备良好的旅游资源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随着休闲经济时代的到来,示范区应主动对接城市发展,积极打造为渝西南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发展以百里果乡,田园乡村为特色,以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乡村旅游区为发展目标,完善乡村休闲主题旅游体系,在项目定位、目标客群和开发方式上实现区域联动,形成极具吸引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全国观光农业示范区

观光农业是在传统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现代旅游业相结合的“农游合一”的一种高效农业,是一种既有人文生态景观,又可提高农业和旅游业附加值的现代产业模式,是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借永川城市发展契机,积极发展黄瓜山观光农业,立足高位,提升档次,多元投入,集约开发,研究政策,扶持发展,积极规划打造为全国观光农业示范区。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28号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 023-63527561、63252125                  传真:23-6352756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3栋36-12#    邮编:400010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人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永川区旅游局

地址:重庆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

联系人:杨科长       电话号码:023-4982288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总体构思

评价将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130-2003)的规定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充分论证项目功能布局和发展规划的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并对规划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2)环评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环境信息公示等)→环境现状监测→编制报告(规划编制单位的参与)→公众参与→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批。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130-2003)的规定,论证该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给出明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推荐方案与减缓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困难与不确定性,执行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总体态度;(2)您认为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是否会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3)您认为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是否会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4)您认为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情况?(5)您认为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实施中对哪种环境因素影响*大?(6)您认为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实施中应加强哪方面措施?(7)您对永川区黄瓜山乡村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环境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公众意见的提出还可以通过电话或口头反映、书面提交、互联网反映等多种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表另行发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感谢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