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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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寂静港散货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寂静港散货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工程概况 
   重庆巨能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重庆寂静港散货码头项目位于奉节县康乐镇七星村,地处长江支流梅溪河左岸,距海溪河入长江河口约12.6km处。梅溪河为长江黄金水道一级支流,三峡工程蓄水后,梅溪河航道水深及航宽普遍增加,水流平缓,通行能力全面提升。寂静港散货码头建设包括3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进、出口各一个),设计年吞吐量200万吨,其中出口120万吨,进口80万吨,码头使用岸线长251.9m。
重庆寂静港散货码头拟作为北侧陆域现有奉节储煤加工基地物料进出运输口岸。重庆巨能矿产有限公司于2007年至2014年,投资建设奉节储煤加工基地,设有原煤场、精煤场及选煤加工系统,目前基地的煤炭储运加工能力为600万t/a,整个基地总占地面积约7.625hm2。
2 项目与有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新建运输码头,属于水上运输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产业政策。
根据《重庆港总体规划》,奉节港区规划有安坪作业区、梅溪河作业区、魏家坪作业区和旅游客运作业区。其中梅溪河作业区分为作业一区及二区。本项目位于梅溪河左岸的作业一区规划范围内,符合《重庆港总体规划》。
3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码头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森林公园、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无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敏感生态区分布,无国家和重庆市保护珍稀鱼类分布,也无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分布。
码头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梅溪河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七星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码头临近梅溪河航道一侧声环境质量满足4a类标准。 
4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4.1 生态环境影响
4.1.1 施工期
4.1.1.1 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均在工程红线范围及储煤加工基地红线范围内,未新征临时占地,工程以永久占地为主。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具有不可逆的影响,本评价主要分析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永久占地内土地利用类型以水域及规划的交通设施(港口)用地为主,因此工程建成后,占地范围内的域及交通设施(港口)用地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对区域土地利用基本无影响。
4.1.1.2 对陆生生物及生境的影响 
 1)对植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区的植物以灌草为主,后期可通过场区绿化对占地破坏的地表植被进行补偿,工程占地对区域植被的数量及多样性无明显影响。
2) 动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在于施工期对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施工期间和建成后对野生动物活动路线的阻隔作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光、电、声和人为活动对动物正常生活秩序的干扰;生活用品和施工中化学物质包括塑料、汽油等对动物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等。
  以上种种施工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是必然的,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影响由于只涉及施工区域,范围较小,而且整个施工区的环境与施工区外的环境十分相似的,施工区陆生动物比较容易找到新的栖息地,不会因为工程的施工失去栖息地而死亡,陆生动物种群数量也不会有大的变化。
4.1.1.3 对水生生物及生境的影响
  1#泊位斜坡道灌注桩施工期间,平台安装和沉放钢护筒过程中,可能会对河流底泥产生轻微扰动,短时内增加平台周边地表水浊度,考虑地表水流动性、稀释性等特点,平台安装对地表水质的不利影响时间较短,安装完成后即可消失。同时钻孔拟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在作平台上设置倒流槽,实现泥浆不泄漏和集中收集孔内钻渣。
  可见,在码头拟建河段无鱼类三场及保护鱼类分布,且梅溪河流量相对较大稀释能力较强的条件下,水下施工采取成熟的钻孔工艺,对施工区域内地表水体造成污染的概率较小,且鱼类本身具有避开外界干扰的本能,灌注桩施工不会对鱼类生境造成明显影响。随着水下施工的结束,该处水生生境基本可恢复至现状。
  同时,工程施工过程中漏排的含SS和石油类废水可能对局部水域的浮游生物和鱼类产生影响。考虑各施工场地采取截流、沉淀隔油等措施,施工期间发生大规模的含油废水直接排放的机率较小,评价认为不会对所在江段水生动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1.2 营运期
4.1.2.1 对岸坡稳定的影响
   拟建码头所在场地地形坡角一般为0°~36°,无滑坡、危岩、崩塌、塌岸、泥石流、采空区和地下硐室等不良地质作用。紧邻码头场地西北侧及北侧为储煤加工基地已建堆场挡墙,据调查均处于稳定状态。可见码头建设范围内场地整体稳定,基本不会产生岸坡失稳的风险。
4.1.2.2 对消落带生态功能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结束后,设计对港区周边进行绿化,即在145.0m~170.0m的消落带区域,种植以水蓼、狗牙根、卡开芦、扁穗牛鞭草、双穗雀稗草、瘦瘠野古草、芦竹、芦苇等植物为主的草本植物。
通过种植适宜的植物,本工程范围内的江岸消落区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不但可以更有效地滞留与降解地表水中的有害物质,分解和吸收库区水体中的营养物质,达到净化水体的目的,还能减少消落带的水土流失,有助于该区域消落带整体生态服务功能的提升。
4.1.2.3 对陆生生物的影响
1)码头隔断对动物的影响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占用岸线251.9m,项目建设保留原有场地地貌,尽可能的减少对原有生境的破坏;对于爬行动物和小型兽类而言,在低海拔分布的蛇类等爬行动物,由于原分布区域部分被破坏及码头运营会导致这些动物的生活区向上迁移,另会造成一些喜在浅水中觅食的鸟类向邻近地区迁移。
  另外,陆生动物需要较大的生存空间,种群内个体维持基本数量,区域内种群维持基本数量,才能保证延续这一物种。而拟建码头建设对生境的分割,使得动物活动范围被隔断、不连续,许多两栖动物难以穿越宽阔的码头区,动物的活动范围受到了限制,生境破碎化,对其觅食、交偶产生一定的影响。
2)噪声及光污染对动物的影响
  运营期间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还来自于噪声和光污染,由于船舶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对附近野生动物带来的一定不利影响,可能会导致一些动物远离或向他处迁徙。特别是鸟类容易受到强频震动和噪声的影响,还可能影响鸟类的繁殖率。夜间用光对动物来说即是光污染,大部分野生动物是昼伏夜出,适应了夜间的黑暗,而夜间突来的强光照射将会影响它们的视线。
4.1.2.4 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1)泊位占用河道对鱼类资源影响分析
  码头占用岸线长度251.9m,设有2个散货泊位,其中1#泊位斜坡道长145m,2#泊位斜坡道长158m。本工程所在河段低水位时河道宽度为190m~270m之间,高水位时河道宽度为450m~460m之间,水工建筑物占用的水域宽度占长江宽度比例很小,故工程建设不会阻隔鱼类通道。
2)作业舶航行影响分析
   本码头平均每天有4艘货船到港离港,其到港船舶数量远远小于一般客运码头的交通量,船舶的航行不会挤占鱼类生存的空间。船舶在港停泊时,船不发动,无噪声。在航行时,属移动声源,鱼类不会长期接触该声源,机动船只的噪声对鱼类声纳系统的影响较小。
4.1.2.5 对景观的影响
项目对景观的主要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景观空间结构和景观视觉影响。
1)景观空间结构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块景观的基质属于出露基岩,主要的版块类型为稀疏荒地、农田和人工聚落系统。农田生态系统是典型的人工干扰斑块,草地生态系统属于人类干扰后自然恢复的环境资源斑块类型,道路系统是本区景观的线型斑块,村落生态系统是引进斑块中的聚居地。随着工程建设,工程区域内植被将被剥离和清除,区域景观斑块类型和数量减少,景观异质性降低。
2)景观视觉分析
  码头依河而建,工程建设后,岸边自然景观将被规整有序的条块状人工景观所代替,对视觉造成的冲击主要为停靠在岸边的船舶和码头斜坡道。虽然工程在场地平整中将形成一定的开挖面,但工程绿化措施中将在靠开挖面两侧种植植物,从而形成一条绿色廊道,消除了从景观视觉敏感点观看时将产生的不协调感。建设单位应加强临江侧的绿化建设,适当增大绿化面积,从视觉上消除视觉的不协调感。 4.2 地表水环境
4.2.1 施工期
4.2.1.1 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混泥土搅拌系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船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
基坑废水由排水沟进入沉砂池经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工程扬尘洒水补水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含油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工程扬尘洒水或混凝土养护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2.1.2 生活污水
  码头施工期间,利用储煤加工基地旱厕收集生活污水,作农肥使用;或在储煤加工基地生化处理装置投运后,依托该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2.1.3 初期雨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初期雨水中通常含有大量SS。为避免初期雨水对梅溪河造成污染,工程施工场地地势较高一侧布置截水沟,在地势较低一侧布置排水沟和沉砂池,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地表水。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初期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2.1.4 灌注桩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1#泊位斜坡道灌注桩施工期间,需在水上先搭建钻孔平台、水下沉放钢护筒和钻孔。上述施工过程易对梅溪河水质造成污染。
  根据施工方案,钻孔平台利用吊机安装钢桁架结构,上部使用大型型钢将桁架结构连接成整体形成工作平台;钢护筒用吊机沉底后,用振动锤将护筒沉至-8.0m处。可见平台安装和沉放钢护筒过程中,可能会对河流底泥产生轻微扰动,短时内增加平台周边地表水浊度,考虑地表水流动性、稀释性等特点,平台安装对地表水质的不利影响时间较短,安装完成后即可消失。
  钻孔时使用泥浆,以平衡孔内压力,防止河水进入孔内,泥浆若进入水体,将对孔周一定区域造成污染。故钻孔拟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可杜绝泥浆泄漏。同时,钻孔过程产生的钻渣亦可对地表水造成污染,设计在作平台上设置倒流槽,钻渣由循环的护壁泥浆将钻渣带到倒流槽沉淀后,用船或泥浆运输车运至岸上。可见,通过设置泥浆循环系统即可实现泥浆不泄漏,又可收集孔内钻渣,使水下作业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低。
4.2.2 营运期
4.2.2.1 对地表水水文情势的影响
(1)对行洪和河势稳定的影响 
  本项目与重庆港奉节港区梅溪河作业区华电码头项目同在康乐镇梅溪河左岸,相距约2km,水文情势基本一致。同时,华电码头建设规模为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2000t级大件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散货总计设计吞吐量为200×104 t,与本项目规模类似,其中华电码头大件泊位长399m,寂静港码头长251m。故评价引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的《重庆港奉节港区梅溪河作业区华电码头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结论作分析论据,具体如下:
  “拟建码头所在河段属于山区河流,河床两岸组成大多为基岩,水流侵蚀作用比较缓慢,多年来河势及河床相对稳定。在三峡水库运行初期,当汛期遭遇20年一遇洪水时,拟建工程*大过水面积占据率为0.19%,*大壅水高度为0.01m;当汛后遭遇20年一遇洪水时,*大过水面积占据率为1.17%,*大壅水高度为0.006m。华电码头修建引起的水位变化较小,对工程河段行洪安全没有明显不利影响。工程实施后,引起本河段的流场变化较小,影响范围基本在拟建工程附近,对于主流流速以及左岸近岸流速基本没有影响。运行初期汛期20年一遇洪水时,流速变化范围在-0.10~0.09m/s之间。本河段河岸边界条件较好,河势多年保持稳定,因而流速的较小改变不会改变本河段的河势。华电码头阻水影响较小,对河道水位、流速影响范围有限,对康乐镇及其相关煤码头、规划修建的康乐镇大桥无明显不利影响。”
以本项目与华电码头项目类比,本项目建设泊位数量有2个,泊位斜坡道长度均小于200m,工程量较华电码头少;结合上述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建设对梅溪河康乐镇段的行洪和河势稳定基本无明显影响。
(2)对岸线使用的影响
  评价仍引用《重庆港奉节港区梅溪河作业区华电码头项目港口岸线使用方案》结论,即:“工程所在河段航道规划为Ⅱ级航道,是深水岸线,码头建设符合深水深用的原则,码头岸线长度合理,泊位等级及货物品种符合《重庆港总体规划》,码头附近河段深泓及江岸较稳定,多年来河床冲淤幅度不大,河势及水域条件较好,工程修建对工程河段河势、防洪无明显的不利影响。”
(3)对通航的影响
  工程所在河段河岸、深泓、滩槽以及河势稳定,冲淤基本平衡,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由总平图可知,前沿线、停泊水域均在主航道边界之外,对航道布置调整无影响,工程与习惯航路有一定安全距离,对船舶习惯航路影响较小,对航道水流条件影响不大。本工程与该河段的航标距离均较远,对航标布置无明显影响。水工建筑物水下施工工程量较小,且施工区域与航道间有一定距离,施工对过往船舶基本无影响。
综上,拟建工程选址较为合理,平面布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对通航安全影响较小。
(4)对规划康乐大桥的影响
  本码头上游规划有康乐大桥,根据《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码头位于大桥下游侧,码头与桥梁安全距离不小于2倍设计船长,河网地区码头与桥梁的安全距离可适当减小。梅溪河在三峡成库后水文特性与河网地区相似,根据规范本项目码头与桥梁的安全距离可适当减小,但为保障安全,本项目平面布置仍按2倍船长进行控制。1#、2#泊位设计船型为3000吨级散货船,船长95m,按2倍船长计算安全距离各需190m。本项目1#泊位、2#泊位与康乐大桥的净距分别约为2352m、2464m,安全距离满足要求。
  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康乐大桥的建设及后期营运造成影响。
4.2.2.2 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分析
码头营运时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船舶废水(船舶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陆域生活污水、码头冲洗废水。
(1)船舶废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监督管理,其处置利用不在评价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船舶不得向内河水域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和要求的生活污水。本工程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环保船统一收集处理。
(2)陆域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利用储煤加工基地场地内现有的旱厕收集粪便污水,作农肥使用。食堂废水、洗澡废水经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沿场地内污水管网排入梅溪河。
(3)冲洗废水
  码头斜坡道、皮带冲洗废水由移动式集水箱收集后,用泵抽入储煤加工基地沉淀池,回用作场地洒水不外排,对梅溪河基本无影响。
4.3 环境空气
4.3.1 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燃油排出的HC、NOx、CO等,场地开挖、物料运输等产生的粉尘等。
  一般情况下,施工废气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区域周围100m范围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及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将粉尘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内。
经调查,七星村距离本工程施工区域*近直线距离约110m,施工废气对其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大。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评价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 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二) 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三) 对露天堆放的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四) 土石方施工应当分片或者分段开挖,并采取封闭施工或者洒水、喷淋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五) 禁止从三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六) 对开挖、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七) 运输易撒漏扬散物质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定的密闭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线路行驶,尽量避开人群集中区域。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降施工期粉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低。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废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也将随之结束。
4.3.2 营运期
  本项目依托储煤基地堆场及陆域运输设施,其中基地堆场堆存、装卸,以及汽车运输物料产生的粉尘均属于《华能国际奉节储煤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本次评价仅考虑因使用码头泊位产生的废气,即货船在泊位装、卸物料产生的粉尘,以及汽车在斜坡道运输时排放的尾气。 
  本项目1、2#泊位全年物料装卸量为200万t,装卸起尘总量下约为0.86t/a。预测结果显示,各环境敏感点TSP浓度均满足二级标准要求;下风向*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距离生产厂房414m处,*大占标率为3.09%,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汽车尾气产生量少,且码头种植的绿化植物对尾气具有一定的吸收,因此汽车尾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范围及程度与路面积尘量有关。路面积尘量在0.02kg/m2时,道路扬尘影响范围约为20~30m,而道路积尘量为0.6kg/m2时,汽车行驶时影响范围可达120m~150m。工程投入运营建立完善的斜坡道清洁制度,及时清除斜坡道表面的洒落物等,根据类似码头项目分析结果,采取措施后斜坡道面积尘量约为0.02kg/m2,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4 声环境
4.4.1 施工期
  施工作业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有一定不利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结合同类工程的特点,施工期噪声控制可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1)施工期内通过合理布置作业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临近七星村一侧应采取临时的吸声、隔声屏障或围护结构。
(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工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工地用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并远离人员密集区。
(3)对打桩机、电锯等几类噪声极大的施工机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
(4)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禁止超载、部分路段禁止鸣笛,减轻材料运输车辆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
4.4.2 营运期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码头装卸机械及船舶、运输车辆噪声,根据现有工程的类比调查,距噪声源1m的源强约75~110dB(A)。 
  经预测,船舶昼间鸣笛时约在120m范围以外噪声贡献值满足2类标准要求,叠加本底值后,昼间噪声达标区域距离码头泊位约在130m以外。本项目泊位斜坡道长度分别为145m、158m,泊位与航道边界还有一定距离,且由码头平面布局图可知,1#泊位距离七星村*近约300m,2#泊位距离七星村*近约170m,同时码头夜间不营运,入港船舶每日4艘,船舶鸣笛为偶发噪声,发生频率较低,可见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七星村的声环境影响甚微,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2类标准。
  另外,船舶鸣笛噪声在距离声源40m以外噪声级≤7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4a类标准要求,可见,码头营运对梅溪河航道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外30m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5 固体废物
4.5.1 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1#泊位斜坡道灌注桩施工产生的钻渣;施工作业产生的建筑弃渣;施工机械、车辆维修废油;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本工程不涉及开挖港池,施工中产生的土石方基本能够做到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
  钻进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和清孔清出的钻渣全部运至岸上,作为回填方使用。建筑垃圾运往奉节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弃渣场处置。废油统一收集于油桶,暂存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的场地,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运输处理,餐厨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降至*低,环境可以接受。
4.5.2 营运期
  码头机械设备运行时间过长发生“跑冒滴漏”时,采用棉纱、抹布进行吸附、擦拭产生含油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900-041-49),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设计拟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统一处置;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船员生活垃圾,隔舱和扫舱物料,以及船上损耗报废的工索具和机器零件等,交由海事部门专门进行收集集中处理。
   上述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避免了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寂静港散货码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港区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拟建码头选址、建设可行。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7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请将您的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904581441@qq.com,或来电至13983545820。
8 全文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示时间:拟建项目将于2018年9月5日~9月20日进行全文公示;
  公示地点为:奉节县康乐镇七星村,奉节储煤加工基地办公室;
  查阅方式:以纸质报告书的形式供公众查阅。
                                                    重庆巨能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