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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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改扩建项目建于2010年,项目位于丰都县树人镇万寿桥村1社,是一家专门从事石灰岩矿山开采及生产砂石料加工企业,采矿证照齐全有效。该矿山划定矿区面积:0.0236km2,开采标高:+530m至+450m,主要开采三叠系中统雷口坡组石灰岩矿,矿山占用石灰岩矿石资源储量约26.12万吨。设计生产规模5万吨/年,服务年限约为5年。目前,矿区范围内资源接近枯竭,可采矿产资源较少。根据矿区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在矿区已采东北面扩大矿区范围,将原生产规模5万吨/年扩大为10万吨/年,扩大矿区范围后矿山范围长440m,宽约250m,矿区面积约0.0964km2,设计开采标高+585m~+410m,矿山占用石灰岩矿石资源储量(333)60.1万吨,可采储量为43.3万吨,设计生产能力10万t/a,储量备用系数取1.1,服务年限约4年。采矿方式为放炮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采用溜矿槽+公路运输开拓的方案。矿石经溜矿槽溜至底部平台,由装载机装车运至破碎站。经过破碎、筛分的矿石通过运输车辆运至堆料场,汽车外运。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石灰石,破碎加工。
工程投资200万,环保投资50万,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系数20%。扩建后全矿劳动定员13人,每天8h单班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 “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资料,环境监测资料,编制完成了《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按规定进行公示。
1.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井沟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2)项目业主: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
(3)地理位置:丰都县树人镇万寿桥村1社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生产规模: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
(6)矿区范围:扩建后矿区面积:0.0964km2,开采标高:+585m~+410m
(7)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溜矿槽+公路运输开拓
(8)开采方法:台阶式采矿、放炮落矿、手工拣选、机械破碎、汽车运输
(9)服务年限:4年。
(10)工程投资:工程投资200万,其中环保工程投资50万元。
(11)改扩建新增工程内容:增加1台挖掘机、1辆自卸汽车。全矿职工总人数7人增加到13人。完善环保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地表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能够达到适用功能要求。评价区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一)废气
根据调查,现有环保问题主要为已采作业面产生少量扬尘,应及时对矿山已采作业面进行生态恢复。矿山溜矿槽两侧设置管道洒水系统,在矿山开采时进行洒水。新增作业面设置管网洒水系统,设置高位水池。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碎石路面硬化,并利用洒水车定期洒水。传输带进行密闭防尘,破碎站粉尘增加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堆料场采用移动炮雾机进行降尘,并对堆料场石料进行覆盖。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二)噪声
破碎机采取基础减震措施。空压机房内空压机采用基础减震及建筑隔声措施。而本矿矿山开采边界200m为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内无居民。因此评价认为,拟建矿山生产期噪声对场界外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小。
(三)废水
矿区出口应增设车辆冲洗池,洗车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矿山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矿山防尘洒水,不外排。矿山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附近农民用于农灌。2个排土场周围增设截排水沟,采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收集排土场、采区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冲沟。堆场汇水主流方向下游增设沉砂池,堆场汇水经沉淀后排入冲沟。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
营运期废土岩、废石置于排土场堆放。沉淀池、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少量废渣,全部送入排土场堆放。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层中夹石,表层土壤,成分主要为页岩等,不含有毒有害成分,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要求堆放即可。排土场淋溶水主要为SS等,在降雨初期淋溶水中SS含量较大,随降雨持续时间逐渐减小。因此淋溶水排入地表水体对冲沟及下游河流影响小。矿山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五)生态影响
矿山开采对项目占地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补偿。拟建矿山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制订“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并实施。方案应包括开采期和闭矿期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开采期应做到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绿化,恢复景观林地。评价提出生态恢复的初步方案和要求,具体应编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并落实。矿山的开采方式为由上至下、由顶至低,分层进行开采,矿区采矿每采完一个台阶,对其进行植被恢复复垦。复垦方向林地,植被覆盖率应达到90%。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土壤来自剥离土;平台植被恢复采用乔木+灌木+草木树种组成,坡面植被遮盖采用藤本(向上攀援)+藤本(向下垂吊)树种组成。进行土壤改良。闭矿后对采空区、工业场地、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复垦。复垦为林地。林地植被覆盖率应达到90%。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林地植被恢复采用乔木+灌木+草木树种组成。复垦土壤来自于开采过程中的剥离土。评价区域主要为农田、林地生态系统结合,植被种类较单一,野生动物稀少,无珍稀保护野生动物。生态结构简单,环境异质性差。区域以人工生境为主,易于恢复。根据项目工程情况对各生态因子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拟建建设项目的规模和选址合理,拟建项目在各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对各生态因子影响小,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稳定性影响小,对区域生态功能(主导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农业生态功能的维持与提高,辅助功能为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面源污染、矿山污染控制)产生轻微不利影响,对生态质量影响小,可以接受。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改扩建项目实施有利于促进区域建材工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对促进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居民的就业问题具有积极意义。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的有关政策规定,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该矿山的历史开采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但也存在一些环境问题,对大气、水、声环境、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评价结合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改扩建环境影响分析,提出“以新带老”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能够达到“增产减污”要求,项目对环境影响小,对居民影响小,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通过落实评价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政策,对生态环境影响小,不改变区域的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改变区域的生态功能。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到环评公司或建设单位查阅环评报告、索取补充信息,也可可来电、来函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
6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万科锦城3幢36楼;
联系人:唐老师 E-mail:253714784@qq.com;
联系电话:023-63252125 ;传真:023-63527561
建设单位: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658497391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树人镇文庙居委会1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http://www.cqyjpg.cn/网上公示,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9 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13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