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Column

奉节县竹林湾水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奉节县竹林湾水电站于2011年10月20日经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同意,总装机规模为800kW2×400kW),并于2009年1月16日取得了奉节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在电站实施过程中,经设计单位重新对水资源进行复核,2016年5月编制了《奉节县竹林湾水电站工程初步(代可研)设计调整报告》,2017年6月26日经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奉节县水务局批复同意,总装机规模由原来的800kW调整为4800kw(2×2000kW(其中1台为备用机组)+800kW),正常装机2800kW,年利用小时3302h,备用装机2000kW,年利用小时1376h,电站多年平均发电1200万kW·h。调整后的电站总体布置为:主要建筑物包括取水坝、无压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及厂区。取水坝位于奉节县青龙镇东相村,采用埋石砼重力坝,总长55.5m,坝顶高程478.30m,*大坝高10.04m;无压引水隧洞全长3500m,进口底板高程469.70 m,出口底板高程467.95m;压力前池长38.58m,宽9.56~27.69m,正常水位469.90m,总容积4120m3,有效容积1820m3;压力管道采用一管三机的联合供水方案,主管长192.56m;厂区位于奉节县五马镇王坪村,主要建筑物有主厂房、副厂房、尾水箱涵、主变场及河堤挡墙。项目总投资5661.62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项目实施会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开挖土石方尽量综合利用,设置生态下泄设施,确保下泄足够的生态流量,确保减水河段不断流。

2)水环境:生活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机修含油废水绿防渗隔油池处理后作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环境空气:项目不产生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4)声环境:各发电机组安装减震垫,对机组振动进行控制;加强机组厂房密闭性,利用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发电机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能为区域环境所接受。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装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含油棉纱手套属于被豁免的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一并处置;少量废油铁桶定点收集,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奉节县竹林湾水电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奉节县水电能源战略要求。本工程坝址、电站厂房选址合理,工程实施不可避免产生一定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实施所导致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缓或弥补,其环境影响可以承受。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在建设方认真落实环评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互联网公示网址:http://www.cqyjpg.cn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奉节县竹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诗仙路261号

联系人:黄昌国

联系电话:13896358866

邮箱:1471100216@qq.com 

3)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13883809359

邮箱:53712878@qq.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直接到奉节县竹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找黄总反映或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所有公众意见由刘黄总收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由环评单位分析处理并负责向公众解释和说明。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9日。

奉节县竹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