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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三峡库区重庆主城“两江四岸”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拟建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起点与嘉陵江长安码头下河道末端已建护岸工程衔接,沿嘉陵江北岸自西向东至江北嘴;进入长江后,沿长江北岸由南往北延伸,终点位于塔子山南麓观音寺。工程范围内两江岸线全长约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
工程总投资(静态)73208.80万元,环保投资1053.41万元。本工程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主体工程施工期20个月,准备工期2个月,工程完建期2个月。
工程建设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重庆市主城区城市防洪规划(2006-202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三峡水库重庆库区消落区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9〕73号)和《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67 号)相关要求。
本工程沿线受水流冲击、淘刷及风化作用影响及人类干扰,地表有一定程度的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大部分岸段坡面植被由于缺少维护和管理,杂草丛生、落淤污染,工程全线消落区范围内的岸坡基本没有得到整治。工程沿线滨水岸坡植被生长无序,消落区缓坡未经系统整治却遭受人为活动影响,地表植被零星,沿线滨水景观效果不佳。
工程沿线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长江寸滩监测断面水质除总磷略有超标外,其余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嘉陵江大溪沟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或4a类标准。地下水除pH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本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和临时占地。其中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具有不可逆的影响,临时占地经生态恢复后,土地原利用属性可恢复。
永久占地内土地利用类型以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主,约占总面积的88%,另外占用5.38hm2的林草地。本工程为岸线整治项目,本身属水利设施,因此工程建成后,占地范围内的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性质不会发生改变。
工程建设区的植物措施面积达36.7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100%,林草覆盖率达43%。尽管占用了部分林草地,但从整个评价范围来看,区域内的植被覆盖面积有明显的增加,对林草地的土地利用是有利的。
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植物群落物种丰富度不高,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植物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立即进行植被恢复,基本可实现恢复原貌。
工程施工将破坏哺乳类的栖息地,造成动物的迁移,施工区附近区域哺乳类栖息适宜度降低。工程施工将破坏鸟类的栖息地和捕食环境,鸟类将迁往周边适宜的生境,主动避开人类活动影响。待工程结束后,通过良好绿地环境的打造,鸟类数量将逐步回升。受工程影响的主要是生活于河道滩涂的蛙类。工程施工期间,受施工干扰影响的蛙类等两栖动物将会自动往施工周边地区迁移,迁移后受工程施工影响较小。
工程施工过程中漏排的含SS和石油类废水可能对局部水域的浮游、底栖生物和鱼类产生影响。同时爆破作业产生的振动会惊扰鱼类,造成短时间内附近水域鱼类数量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