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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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丰都县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工程概况

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拟建于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镇三汇村和三抚林场交界处,所在河流为长江水系龙河的支流双鹰河上游。开发任务以烟草灌溉为主,兼有场镇供水及灌区农村人畜饮水功能。工程灌区范围涉及南天湖镇的三汇村、梨地坪村、小安溪村、高庄坪村4个行政村。规划灌溉耕地面积7720亩,其中烟草面积占6360亩。同时,需解决灌区范围内的狗子水场镇居民2334人及农村人口2479人、大牲畜1531头饮用水问题。

工程水库规模为小(2)型,水库正常蓄水位1555.00m,相应库容59.51m3,死水位1534m,调节库容55.42m3,校核洪水位1556.05m3,总库容64.03m3。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校核洪水标准重力坝200年一遇、土石坝30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灌溉管道及灌排建筑物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沱沱坝水库不承担下游防洪任务,水库溢洪道采用无闸控制。

工程由枢纽工程、灌区工程组成。水库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轴线长115.00m。大坝坝顶高程1556.50m,坝顶宽6.0m,*大坝高41.50m。灌区管道系统由1条总干管、左右2条干管组成,总长8.68km

枢纽工程、库区以及约800m输水干管位于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料场、弃土渣、施工生产和生活设施等施工临时设施均位于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以外。

2  项目与有关规划的符合性 

本工程拟建场址位于重庆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属《重庆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规划建设的给水工程。

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为《丰都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的水源工程。

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建成后,将为6360亩烟田提供灌溉水源,有利于地区烟业发展。本工程的建设符合《丰都县南天湖镇总体规划(20102020年)》。

3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  环境空气

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拟建坝址处TSPSO2NO2日均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3.2  地表水环境

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拟建坝址所在双鹰河河段地表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要求,双鹰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 地下水环境

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Ⅱ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  声环境质量

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拟建坝址位于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昼间、夜间均小于4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0080类标准;南天湖老场镇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昼间、夜间均小于50dB(A),满足2类标准要求。本工程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4  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在《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2009)中区域属于三峡库区(腹地)平行岭谷低山-丘陵生态区,三峡水库水质保护生态亚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评价区域内植被以灌草丛、柳杉林、杉木林为主,根据样方资料和线路调查,有维管植物136386653种,其中蕨类植物203242种,裸子植物467种,被子植物112348604。拟建项目淹没区共有植物库区106240280种,蕨类植物141828种;裸子植物234种,被子植物90219257种,未发现国家和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结合资料与现场调查结果,并将进场道路两侧及渣场、临时施工营地等合并到坝枢工程区,该范围内共有植物104246294种,蕨类植物141821种,裸子植物344种,被子植物87224269种,未发现国家和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评价范围内有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1种,巴山榧树。

评价范围内陆生野生脊椎动物有91种,隶属5184245属。其中,两栖纲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