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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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腾大道(二期)道路工程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建项目得到了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同意。拟建项目位于重庆高新区拓展区含谷镇内,项目起点位于森谷路西侧,向东延伸,分别与森谷路、A3路平面交叉后,终点接罗家院立交段高腾大道起点;项目全长620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幅宽度44m,双向八车道,含一座箱涵(尺寸4.0m×2.5m,长92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建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箱涵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交通标志标线等。总用地面积约0.57hm2均为永久占地拟建项目总投资为110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的0.80%总建设工期18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高腾大道(二期)道路工程”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水、气、声以及生态景观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如下:

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挖、填土及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因施工带来水土流失等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尾气对周围声环境、环境空气及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道路运输所带来的环境风险。

3.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污废水

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营地内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生产废水等。

本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有施工机械停放场,其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内修建截排水沟及简易隔油沉淀池,经场地内修建的截排水沟及简易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加工作业用水或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居民搬迁后空置的房屋或已有设施解决;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赁房现有旱厕收集处理后,交当地居民农灌;或经附近的市政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

拟建道路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沥青烟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为:施工场区及道路洒水抑尘;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施工区洒水抑尘;易撒露物质密闭运输,控制车速;设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施工场区前应冲洗轮胎;施工场地内易起尘粉质物料、临时弃土场内的表土均采取篷布遮盖,使用商品砼和沥青混凝土,严禁在施工场地内熬制沥青;严禁燃煤和焚烧生活垃圾。扬尘防治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加强施工管理、封闭施工、洒水抑尘、简易绿化等措施。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等相关要求,采取严格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扬尘对环境影响降至*低,满足蓝天行动要求。

噪声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 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沿线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控制要通过减少高噪设备的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临时隔声罩且远离居民点布置;另一个方面,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措施,如铺设草垫、在施工周围建立围栏等。同时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在夜间禁止施工,对于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并产生噪声的工序,必须在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则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固废

根据查阅本项目方案设计说明,道路施工土石方开挖量约11.65m3(含剥离表土量3.524m3),填方27.54m3(绿化覆土3.524m3),缺方15.89m3。目前,森谷路正在施工,将产生133843m3的弃方,可调配至高腾大道(二期)。业主也可根据周边道路、地块的开发建设进度情况统一进行调配,运距暂按3km考虑。本项目施工期设置一处临时表土堆场,布置在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种植用土,减少了水土流失,对区域环境影响小。另: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如物料包装袋、废弃路沿石、钢材等,对于可回用的材料集中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进行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内进行填埋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零散堆存。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⑤ 生态环境

施工期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施工活动全部布置在施工征占地范围内,避免新征占地,*大程度减小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影响。施工期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地表开挖尽量避开暴雨季节,预先修建沉砂池、排水沟,使工程施工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水土流失减至*低程度为减轻雨水对施工地表的冲刷,地表开挖尽量避开暴雨时节,及时处理开挖回填、临时堆放的边坡处理等在施工雨季来临之时,可选用编织袋、塑料布对开挖裸露土质边坡面等进行覆盖。施工挖方应及时转运至回填区域,暂不利用的土石方临时堆存在道路两侧,采取篷布遮盖,避免土石方随意堆弃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剥离表土袋装收集后,堆存在项目所设表土临时堆场内,采取篷布遮盖。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不再施工的区域尽快进行绿化等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尽快进行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把水土流失降低到*低限度。 

临时施工场地、临时表土堆场等应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设置拦挡和覆盖等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生产区进行清理,并撒播草籽进行过渡期的植被措施。

2)运营期:

污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沿线不设收费站及服务区,无污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本项目道路路堤两侧设置排水沟及雨水管网,雨水经收集后进入下游市政管网。道路营运期应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装载有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道路散失货物造成水体的污染。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废气

工程运行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汽车行驶排放的尾气及道路扬尘,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2。经预测,拟建道路建成通车后,在营运近期、中期、远期,CONO2距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高峰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影响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影响。预测表明,运营期间工程沿线一定范围内CONO2浓度虽有所增加,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仍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为进一步减轻因道路营运给沿线两侧区域带来的尾气污染,在大力推广CNG清洁能源汽车的同时,严格控制车速、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相规定,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尽量保持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尾气排放量,加强沿线绿化养护,充分利用其吸尘作用还能增添城市道路景观。

噪声

本项目实施后,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完善全路段限速、禁鸣标志,特别注重全路段交通标志的设置,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布置,种植降噪能力较强的植物,形成天然的隔声屏障。后期本项目沿线地块大多规划为居住用地,人口居住密度较大,建设单位应于该段设置弹性减震带,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集中居住区带来的负面影响。预留噪声监测、防治专项经费,在运营期加强监测,对噪声超标的居民进行跟踪治理,将噪声影响降至*低水平。

固废

道路建成后,沿线不设收费站和服务区,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的固状物体。由环卫工人定时清扫,固废分类袋装收集,集中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