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
Column

奉节县石笋河流域水能开发

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信息第二次公示

 

1、流域规划概况和开发现状

20064月重庆三峡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写了《重庆市奉节县石笋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报告》,石笋河流域梯级开发方案为:石笋一级电站→石笋二级电站→石笋三级电站→双河口水库电站(石笋四级电站),流域水能开发总装机规模为14400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5453kw·h

本次回顾性研究报告主要针对石笋河干流,目前,石笋一级电站、石笋二级电站已建成并网发电,石笋三级电站基本建成,正在试运行,石笋四级电站正在建设中,预计20186月建成。

2、流域规划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石笋河干流水电规划4级梯级开发方案,开发方式均为引水式。规划各电站建成后,规划河段将形成一定长度的减水河段,将使该河段水资源重新分配,从而造成原河流的水文情势发生明显改变。

2)水生生态

规划各电站建成后,干流河段将被坝(闸)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减水河段,原河道水域形态和水文情势将发生根本性变化。电站减水河段变为溪流状态,藻类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和数量将发生相应变化,由于水量减少将使浮游植物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其生物量将减少减水河段的浮游动物,其种类、密度和生物量总量将因为水量和水体面积的急剧减少而显著减少。

3)陆生生态

由于各电站建成引水将形成减水河段,两岸谷坡陡峻,中上部山体植被较好,具有水源涵养能力,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且地下水向河道补给,因此河道减水不会导致两岸坡面地下水位下降而影响植被,减水河段的气候仍受大气候控制,植被基本不受河道水文情势变化影响。规划实施将会造成分布于河谷区的部分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迫使其迁往它处,使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水库的形成,将改变陆域和水域生态系统的构成,从而使区域野生动物在种群结构、空间分布、相对数量等方面发生一定变化,但由于本次研究的各梯级电站规模不大,总体来说影响较小。

4)景观生态体系

    由于电站的修建,将造成施工区域原有植被消失、被占压或淹没,此外水坝将阻断河流生态系统。这些改变将影响原有景观生态体系的格局,如改变景观斑块类型、使斑块破碎化和异质性程度上升、降低各斑块和廊道的连通性,*终影响和改变组成景观生态体系的各类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和生物群落动态。规划实施后整个评价区总生物量减少的比例极小,故评价区景观生态体系的恢复稳定性将不会受到根本的影响。

5)社会经济

流域水能资源较为丰富,该河段的水能开发,对于地方发展清洁能源,节能减排,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该河段水电开发不仅可以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为国家电网提供优质电能,还将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快地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6)征地与移民安置

本规划建筑物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水库淹没均不涉及耕地和房屋的占用和淹没,不存在移民安置问题。规划各方案工程占地主要涉及奉节县吐祥镇等,涉及乡镇人口较少,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差。总体看来,本次研究涉及的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可持续发展

石笋河流域水电开发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电站建设期将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和三废、噪声等短期污染影响,但均可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予以减缓。各电站建成后,随着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施工区植被将得到较好的恢复,区域水土流失将较原流失状况改善。清洁能源的产出以及以电代柴的实施将更有利于区域自然植被的保护,只要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就能做到环境可持续发展。

3、环境影响回顾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结论要点

奉节县石笋河流域水能开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水利规划,规划的各电站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重要敏感对象,该规划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获得了公众的广泛支持。

奉节县石笋河流域干流已经开发的石笋一级电站、石笋二级电站和石笋三级电站健康发展有序,社会经济价值巨大,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和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对合理开发石笋四级电站的环境制约因素很少,石笋四级电站开发不可逆转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永久占地、河流水文情势的变化以及对鱼类的影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均可通过相应的措施予以降低和减免。

    综合评价认为,奉节县石笋流域水能开发方案总体具备环境合理性,干流正在建设石笋四级电站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可按当前规划的规模、选址和布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其环境影响进行详细论证,提出具体、有操作性的环境保护措施。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回顾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研究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研究报告的方式和期限:在研究机构和委托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2)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奉节县夔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西路400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609433496

3)研究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13883809359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境影响回顾性研究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直接到奉节县夔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找李总反映或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所有公众意见由李总收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由研究机构分析处理并负责向公众解释和说明。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714日至2017117日。

 

 

 

                                        奉节县夔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714